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5-16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 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请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科研秘书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有意申报的专家请在2018611日前把填报意愿通过email告知科研院联系人。ISIS系统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18622日,待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两份原件,签字后交科研院基础处。

? 通知链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3750.htm
? 申报须知: 1.资助领域为:(1)材料、物理和地球科学(Mathematics,?Physics?and?Earth?Sciences);(2)生命和化学科学(Life?and?Chemical?Sciences) 2.项目执行期:2年(20191月至202012月),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仅限“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 3.中方申请人须是2019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本项目不受高级职称3项限项,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4.除申请书外,还需在isis系统提交的附件有:?中方申请人和出访人员、捷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双方申请人签署的合作协议。 5.申请书正文“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包括学生(在职博士或研究生除外)。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来访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