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学年在校学生交费须知

发布人:林维佳 发布日期:2018-07-26

各位同学:

? ? 2018学年将从201891日开始,为做好新学年在校学生的交费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交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与方式

1. 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使用网上银行交费

? ? 学生可于2018823起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网址:http://pay.sysu.edu.cn),完成网上交费手续(需要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的银行卡),中山大学收费平台目前支持支付宝、中国银联、首信易等支付平台,免收手续费。请注意:中山大学收费平台对支付的金额不作限制,但各家银行与不同的支付平台分别设有不同的限额,如有疑问,可咨询银行卡所属银行或具体的支付平台。

2. 银行批量划扣

?? 学生在2018825前,将2018年度学杂费(含学费、住宿费和医保费等)足额存(汇)入学校委托银行统一开立的个人银行卡内,并确保存(汇)款后的银行卡账户余额比应交费用总额多1元以上,学校将从826日起委托银行进行批量划扣。在学校委托银行划扣前,学生存入的款项仍属个人所有,请妥善保存个人银行卡,如不慎遗失银行卡,应尽快到对应银行办理挂失和补换卡手续,并持新补换的银行卡和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校园校园卡服务部作书面登记。学生可在微信中添加中山大学校园卡微信服务号(微信号:SysueCard)或在中山大学收费平台中查询交费及欠费记录,也可通过自查银行卡余额的方式,确认应交费用是否划扣成功。

二、学费与住宿费票据

? ? 201811日起,学校学费、住宿费收款只开具电子票据。学生缴费后,可在中山大学收费平台内的业务办理标签下方交费记录查询、下载电子票据,请有需要的同学自行下载、保存,以便日后之需。发票抬头默认为学生的姓名,如需将缴款单位更改为工作单位名称的同学请务必于2018818日前登陆中山大学收费平台登记手机号码并修改票据抬头。票据一经开出不得重新开具。

三、注意事项

1. 已申请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应及时办理贷款部分学杂费缓交手续,待贷款到位后直接抵冲应交费用,贷款额不足冲抵学杂费的差额部分请按照本须知要求将应交款项存(汇)入个人卡号以备划扣,或使用中山大学收费平台网上交纳学杂费差额,否则视同欠费处理。建议有意向申请助学贷款但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在完成交费之前不要将生活费存入个人银行卡中,以免学校当做学杂费划扣。

2. 在中山大学收费平台进行网上交费时,建议勾选全部欠费记录后,一次性完成交费手续。申请学杂费缓交或助学贷款的同学,无法一次性交纳全部欠费项目的,可勾选部分欠费记录,完成部分交费手续。

3. 赴其他大学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杂费存入个人银行卡内。若已提前办理退宿手续,且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的,可免予交纳交换期间的住宿费;否则,视为学生保留床位,学生应按相应标准交纳住宿费。

4. 港澳台学生的交费标准、交费方式与内地生一致。

5. 学生未按时交费将不予注册、选课和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予登记;取消当学年度学校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评资格;暂停图书借阅资格;限制使用校务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功能;不予受理自费来华留学生的签证、居留证件等有关申请;未缴清住宿费,不予安排住宿等。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以及超出缓交期限仍未缴清欠费的学生,学校将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181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 本交费须知适用于中国学生和国际学生,请学院通知在校学生按本指引进行交费。

7. 对以上交费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缴费业务咨询(02084113423

收费平台使用咨询(02084036866-3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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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会计核算处?????????? ??????20187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