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6-04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已经开始,同时将进行提名推荐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及项目积极申报。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15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专利技术实施和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一)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分为下列3个奖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请明年准备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老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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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条件

(一)成果登记

项目推荐前应办理科技成果登记(青年奖、直报项目不需要成果登记)。通用项目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附件5)。专用项目登记须按照国防科技成果登记有关要求进行。

(二)自然科学奖

1.拟推荐项目需提供10篇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2.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必须是201611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3.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论著,中方学者需是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且署其国内单位,并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并同意中方学者单独申报奖励。

(三)技术发明奖

1.拟推荐项目应已获得授权知识产权,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3人应为推荐书中“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表所列知识产权的发明人,且每个完成人须有独立的发明内容。

2.拟推荐项目须实际应用2年以上。

3.拟推荐技术发明奖(专利类)的科研成果,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有效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科学技术进步奖

1.拟推荐项目应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

2.拟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实际应用2年以上。

3.拟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3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以上奖励满2年且之后推广工作突出。

4. 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的项目,需为正式出版发行2年以上并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的科普作品。

(五)青年奖

提名推荐青年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11日后出生)

(六)直接推荐国家奖

1.拟推荐项目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且不得有已被提名参加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

2.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直报项目完成人。

3.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必须为201611日前,且“代表性论文”的主体工作是在国内完成。

4.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是20161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七)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列入经济效益,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逐一填写。

(八)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九)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十)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十一)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推荐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推荐书填写

1.推荐书是评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应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2.各单位于2018612日前,将拟推荐申报本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清单(附件2)报科研院基础处,同时提交每个项目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推荐单位意见”稿(电子版发送给科研院联系人)。学校对由二级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分配推荐号和校验码。各推荐项目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准备奖励申报材料,并凭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填报。

3.专用项目推荐书可从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公示

1.所有推荐项目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包括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4中相关要求进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包括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是中山大学的,由学校科研院进行公示;涉及外单位的,由项目组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向学校科研院提交《申报2018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科学技术)公示情况报告单》(附件4)。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报送

1.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评审信息系统报送。

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由推荐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由专人直接报送。

2.纸质材料报送

推荐项目书面推荐书需提交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对于推荐专用项目,需提交书面推荐书11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2018612日:?各单位报送推荐项目清单电子版(附件2),同时提交项目的?“推荐单位意见”稿。

22018625日:完成成果登记,提交成果登记导出文件电子版及成果登记表纸件各一式一份到科研院基础处。

3201872日:将一份初稿(包括附件材料,其中申报自然科学奖的要附10篇代表作首页)交科研院基础处审核。

4.201878日:报送拟推荐项目公示材料电子版(公示格式见附件4)至科研院基础处。

5.201879-713日:拟推荐项目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包括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

6.2018718日:网络推荐截止。

7.2018719日:提交纸质推荐材料至科研院基础处。

  

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内容确定后,就可以提前给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不需等全部材料填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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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联系人:王晓松、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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